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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实施计划的公示

    信息发布者:丁凤伟
    2017-05-10 07:25:10   转载

    关于昌图县2016年第七批农村义务教育

    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实施计划的公示

     

    昌图县中小学: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第七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辽教函【2016】463号)精神,现将上级批复我县的6所项目学校,中央总资金1319万元的项目清单予以公示。

    教育局承诺:校舍建设类项目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法规;设备采购类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教育局本着节俭、安全、实用、够用的原则安排使用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确保资金真正用于改造义务教育阶段的薄弱学校和学校的薄弱环节。确保每个学校、每个项目的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和资金使用等情况都有据可查,广泛的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74220377

    特此公示。

    2016年第三批省批复资金1319.xls

    昌图县教育局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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